第十四章

第十四章

李遠帆的調查又有了新的進展。

對海恆珍珠養殖公司財務賬目的調查發現,在9月13日,也就是姚麗萍出院后的第二天,她從公司財務部支出了130萬元。令人感到奇怪的是,那筆巨額資金的支付形式並非通過銀行轉賬,而是採取了現金支票的形式。

由於趙海恆已死,姚麗萍現在已經順理成章地成為公司的繼承人,她當然有權支配公司的所有資金。警方曾找到公司財務部余經理及出納員小林,問及該項資金的詳細用途,但她們倆是一無所知。據她們說,由於在賬本上每一筆資金都必須註明用途,所以她們倆當時也曾向姚麗萍問起過,但姚麗萍板著面孔說道,就算是她私人暫借的,難道有什麼不可以的?她們兩人也就不敢再言語了。

姚麗萍之兄、公司總經理姚毅仁也只是在事後聽說了這件事情,而並不知道其妹提取這筆錢到底有什麼具體用途。

難道姚麗萍將這巨額資金交給了自己的秘密情人任雲波?他們如此急於轉移資金又是為了什麼?難道是擔心罪行暴露而企圖逃亡異地他鄉?

進一步的調查發現,任雲波一貫嗜賭成性,最近一段時期他更是欠下了高達百萬元以上的巨額賭債!而姚麗萍之所以從公司私自支取了那130萬元,或許正是為了給他還債!

案情的焦點全都聚集在任雲波身上,他既有犯罪動機,又有犯罪時間,而且他作為李忠本的同學,也是可能的盜槍者。既然如此,他應該就是依蘭島殺人案的真兇!但是,這次謀殺究竟是他獨自一人所為、還是與姚麗萍共同而為之?警方仍然不得而知。但至少在趙海恆被殺后,姚麗萍對警方隱瞞了兇犯的具體身份,並且在案發之後又從公司里支取了一大筆不明用途的現金!在這種情況下,警方決定首先對任雲波及姚麗萍實施抓捕,並對其住宅進行搜查。

在行動之前,李遠帆覺得心裏仍有些兒不踏實,於是再次專程前往依蘭島汪家旅館,徵求陳子明老師的意見。

陳子明聽完李遠帆的案情報告,沉吟片刻后說道:

「目前,在我們看來,任雲波既有犯罪動機,又有犯罪時間,他很可能就是殺害趙海恆的兇手。然而,儘管我們懷疑他與死者之妻姚麗萍有染、並且從姚麗萍那兒屢次獲得巨額現金用於賭博,但是,我們尚未拿到最最要緊的直接證據。因為,至今為止,我們所掌握的證據全都是間接證據,我們尚無法證明他確實在9月4號曾經去過依蘭島,也無法證明就是他開槍殺害了趙海恆。現在我們既無人證,也無物證。雖然我們找到了兇手作案的兇器,也就是那把54式手槍,但那手槍上並未殘留任何指紋,憑什麼說就是任雲波開了槍呢?雖然他曾經參加了6月23號晚上在《大富豪》酒樓的《紫薇廳》包廂舉行的同學聚會,但當時有可能接觸那手槍的人有26位,憑什麼肯定就是他盜取了那手槍呢?因此,我們現在掌握的所有證據在法庭上是不能完全令人信服的。」

「那怎麼辦呢?難道我們就束手無策了嗎?」李遠帆不免焦躁起來。

「倘若運氣不錯的話,我們還能夠找到一個最為關鍵性的證據。否則,我們大概只能再想其他方法而另闢蹊徑了。」陳子明微笑道。

「究竟是什麼關鍵性的證據呢?」李遠帆連忙迫不及待地問道。

「倘若真的是任雲波盜取了那隻54式手槍,他理應預測到,不管他將那支槍扔到何處,總有一天,那槍是可能被人發現的。警方在發現那支手槍后,必定會採用順藤摸瓜的方法,將目光盯在李忠本的24個同學身上,偷槍者必是其中之一。他自己作為李忠本的同學,況且又參加了當日的聚會,豈不是難逃干係?於是,他很聰明,他將那槍號徹底挫平了。我國已掛失的54式手槍可能有成千上萬,到哪兒去追查那支作案手槍的槍主呢?倘若不能肯定那槍就是李忠本丟失的,又怎麼會將他任雲波納入被懷疑對象呢?然而,他在將那槍號挫平時,必須用銼刀。因此,警方在前往他的住處搜查時,應將主要注意力集中在搜尋那把銼刀上,那將是我們獲得任雲波犯罪的直接證據的唯一途徑。倘若果真能夠找到那把銼刀,在銼刀的縫隙中必然會留下一些金屬碎屑,那正是李忠本所丟失的54式手槍上被銼下來的金屬碎屑。我們知道,任何民用器械的金屬成分與軍用槍械的金屬成分必定存在着巨大差異,而各種軍用槍支的金屬成分也各不相同,即使是同樣的54式手槍,不同生產批次的產品之間也應該存在着一些極其微細的差異。現代的各種科學檢測方法非常先進,而對於各金屬元素的定性與定量分析而言,原子發射光譜法就是一種非常有效的分析方法。所謂原子發射光譜分析法,是當處於激發態的某元素原子重新回到基態時所發射的特徵譜線,利用該譜線的特徵位置與強度,就可以對某種待測元素進行精確的定性與定量分析,從而可以準確了解某具體檢材的各種成分。因此,採用原子發射光譜分析等一系列方法,我們就能夠很輕易地準確查明任何金屬碎屑中所含有的各種金屬成分。倘若我們能夠在任雲波的家裏找到一把銼刀,而在那銼刀的縫隙中又能夠找到一些金屬碎屑,然後通過儀器檢測,如果能夠證明那些碎屑與我們在依蘭島附近海水裏找到的那把54式手槍具有完全相同的化學成分,那就可以證明,正是任雲波銼去了該槍的槍號!既然如此,兇手不是他又會是誰呢?於是,我們就掌握了任雲波作為殺人真兇的直接證據!」

聽了陳子明的一番話,李遠帆猶如醍醐灌頂,立刻恍然大悟。倘若不是子明老師的及時指點,自己到哪兒去才能尋找到直接證據呢?

李遠帆的調查又有了新的進展。

對海恆珍珠養殖公司財務賬目的調查發現,在9月13日,也就是姚麗萍出院后的第二天,她從公司財務部支出了130萬元。令人感到奇怪的是,那筆巨額資金的支付形式並非通過銀行轉賬,而是採取了現金支票的形式。

由於趙海恆已死,姚麗萍現在已經順理成章地成為公司的繼承人,她當然有權支配公司的所有資金。警方曾找到公司財務部余經理及出納員小林,問及該項資金的詳細用途,但她們倆是一無所知。據她們說,由於在賬本上每一筆資金都必須註明用途,所以她們倆當時也曾向姚麗萍問起過,但姚麗萍板著面孔說道,就算是她私人暫借的,難道有什麼不可以的?她們兩人也就不敢再言語了。

姚麗萍之兄、公司總經理姚毅仁也只是在事後聽說了這件事情,而並不知道其妹提取這筆錢到底有什麼具體用途。

難道姚麗萍將這巨額資金交給了自己的秘密情人任雲波?他們如此急於轉移資金又是為了什麼?難道是擔心罪行暴露而企圖逃亡異地他鄉?

進一步的調查發現,任雲波一貫嗜賭成性,最近一段時期他更是欠下了高達百萬元以上的巨額賭債!而姚麗萍之所以從公司私自支取了那130萬元,或許正是為了給他還債!

案情的焦點全都聚集在任雲波身上,他既有犯罪動機,又有犯罪時間,而且他作為李忠本的同學,也是可能的盜槍者。既然如此,他應該就是依蘭島殺人案的真兇!但是,這次謀殺究竟是他獨自一人所為、還是與姚麗萍共同而為之?警方仍然不得而知。但至少在趙海恆被殺后,姚麗萍對警方隱瞞了兇犯的具體身份,並且在案發之後又從公司里支取了一大筆不明用途的現金!在這種情況下,警方決定首先對任雲波及姚麗萍實施抓捕,並對其住宅進行搜查。

在行動之前,李遠帆覺得心裏仍有些兒不踏實,於是再次專程前往依蘭島汪家旅館,徵求陳子明老師的意見。

陳子明聽完李遠帆的案情報告,沉吟片刻后說道:

「目前,在我們看來,任雲波既有犯罪動機,又有犯罪時間,他很可能就是殺害趙海恆的兇手。然而,儘管我們懷疑他與死者之妻姚麗萍有染、並且從姚麗萍那兒屢次獲得巨額現金用於賭博,但是,我們尚未拿到最最要緊的直接證據。因為,至今為止,我們所掌握的證據全都是間接證據,我們尚無法證明他確實在9月4號曾經去過依蘭島,也無法證明就是他開槍殺害了趙海恆。現在我們既無人證,也無物證。雖然我們找到了兇手作案的兇器,也就是那把54式手槍,但那手槍上並未殘留任何指紋,憑什麼說就是任雲波開了槍呢?雖然他曾經參加了6月23號晚上在《大富豪》酒樓的《紫薇廳》包廂舉行的同學聚會,但當時有可能接觸那手槍的人有26位,憑什麼肯定就是他盜取了那手槍呢?因此,我們現在掌握的所有證據在法庭上是不能完全令人信服的。」

「那怎麼辦呢?難道我們就束手無策了嗎?」李遠帆不免焦躁起來。

「倘若運氣不錯的話,我們還能夠找到一個最為關鍵性的證據。否則,我們大概只能再想其他方法而另闢蹊徑了。」陳子明微笑道。

「究竟是什麼關鍵性的證據呢?」李遠帆連忙迫不及待地問道。

「倘若真的是任雲波盜取了那隻54式手槍,他理應預測到,不管他將那支槍扔到何處,總有一天,那槍是可能被人發現的。警方在發現那支手槍后,必定會採用順藤摸瓜的方法,將目光盯在李忠本的24個同學身上,偷槍者必是其中之一。他自己作為李忠本的同學,況且又參加了當日的聚會,豈不是難逃干係?於是,他很聰明,他將那槍號徹底挫平了。我國已掛失的54式手槍可能有成千上萬,到哪兒去追查那支作案手槍的槍主呢?倘若不能肯定那槍就是李忠本丟失的,又怎麼會將他任雲波納入被懷疑對象呢?然而,他在將那槍號挫平時,必須用銼刀。因此,警方在前往他的住處搜查時,應將主要注意力集中在搜尋那把銼刀上,那將是我們獲得任雲波犯罪的直接證據的唯一途徑。倘若果真能夠找到那把銼刀,在銼刀的縫隙中必然會留下一些金屬碎屑,那正是李忠本所丟失的54式手槍上被銼下來的金屬碎屑。我們知道,任何民用器械的金屬成分與軍用槍械的金屬成分必定存在着巨大差異,而各種軍用槍支的金屬成分也各不相同,即使是同樣的54式手槍,不同生產批次的產品之間也應該存在着一些極其微細的差異。現代的各種科學檢測方法非常先進,而對於各金屬元素的定性與定量分析而言,原子發射光譜法就是一種非常有效的分析方法。所謂原子發射光譜分析法,是當處於激發態的某元素原子重新回到基態時所發射的特徵譜線,利用該譜線的特徵位置與強度,就可以對某種待測元素進行精確的定性與定量分析,從而可以準確了解某具體檢材的各種成分。因此,採用原子發射光譜分析等一系列方法,我們就能夠很輕易地準確查明任何金屬碎屑中所含有的各種金屬成分。倘若我們能夠在任雲波的家裏找到一把銼刀,而在那銼刀的縫隙中又能夠找到一些金屬碎屑,然後通過儀器檢測,如果能夠證明那些碎屑與我們在依蘭島附近海水裏找到的那把54式手槍具有完全相同的化學成分,那就可以證明,正是任雲波銼去了該槍的槍號!既然如此,兇手不是他又會是誰呢?於是,我們就掌握了任雲波作為殺人真兇的直接證據!」

聽了陳子明的一番話,李遠帆猶如醍醐灌頂,立刻恍然大悟。倘若不是子明老師的及時指點,自己到哪兒去才能尋找到直接證據呢?

李遠帆的調查又有了新的進展。

對海恆珍珠養殖公司財務賬目的調查發現,在9月13日,也就是姚麗萍出院后的第二天,她從公司財務部支出了130萬元。令人感到奇怪的是,那筆巨額資金的支付形式並非通過銀行轉賬,而是採取了現金支票的形式。

由於趙海恆已死,姚麗萍現在已經順理成章地成為公司的繼承人,她當然有權支配公司的所有資金。警方曾找到公司財務部余經理及出納員小林,問及該項資金的詳細用途,但她們倆是一無所知。據她們說,由於在賬本上每一筆資金都必須註明用途,所以她們倆當時也曾向姚麗萍問起過,但姚麗萍板著面孔說道,就算是她私人暫借的,難道有什麼不可以的?她們兩人也就不敢再言語了。

姚麗萍之兄、公司總經理姚毅仁也只是在事後聽說了這件事情,而並不知道其妹提取這筆錢到底有什麼具體用途。

難道姚麗萍將這巨額資金交給了自己的秘密情人任雲波?他們如此急於轉移資金又是為了什麼?難道是擔心罪行暴露而企圖逃亡異地他鄉?

進一步的調查發現,任雲波一貫嗜賭成性,最近一段時期他更是欠下了高達百萬元以上的巨額賭債!而姚麗萍之所以從公司私自支取了那130萬元,或許正是為了給他還債!

案情的焦點全都聚集在任雲波身上,他既有犯罪動機,又有犯罪時間,而且他作為李忠本的同學,也是可能的盜槍者。既然如此,他應該就是依蘭島殺人案的真兇!但是,這次謀殺究竟是他獨自一人所為、還是與姚麗萍共同而為之?警方仍然不得而知。但至少在趙海恆被殺后,姚麗萍對警方隱瞞了兇犯的具體身份,並且在案發之後又從公司里支取了一大筆不明用途的現金!在這種情況下,警方決定首先對任雲波及姚麗萍實施抓捕,並對其住宅進行搜查。

在行動之前,李遠帆覺得心裏仍有些兒不踏實,於是再次專程前往依蘭島汪家旅館,徵求陳子明老師的意見。

陳子明聽完李遠帆的案情報告,沉吟片刻后說道:

「目前,在我們看來,任雲波既有犯罪動機,又有犯罪時間,他很可能就是殺害趙海恆的兇手。然而,儘管我們懷疑他與死者之妻姚麗萍有染、並且從姚麗萍那兒屢次獲得巨額現金用於賭博,但是,我們尚未拿到最最要緊的直接證據。因為,至今為止,我們所掌握的證據全都是間接證據,我們尚無法證明他確實在9月4號曾經去過依蘭島,也無法證明就是他開槍殺害了趙海恆。現在我們既無人證,也無物證。雖然我們找到了兇手作案的兇器,也就是那把54式手槍,但那手槍上並未殘留任何指紋,憑什麼說就是任雲波開了槍呢?雖然他曾經參加了6月23號晚上在《大富豪》酒樓的《紫薇廳》包廂舉行的同學聚會,但當時有可能接觸那手槍的人有26位,憑什麼肯定就是他盜取了那手槍呢?因此,我們現在掌握的所有證據在法庭上是不能完全令人信服的。」

「那怎麼辦呢?難道我們就束手無策了嗎?」李遠帆不免焦躁起來。

「倘若運氣不錯的話,我們還能夠找到一個最為關鍵性的證據。否則,我們大概只能再想其他方法而另闢蹊徑了。」陳子明微笑道。

「究竟是什麼關鍵性的證據呢?」李遠帆連忙迫不及待地問道。

「倘若真的是任雲波盜取了那隻54式手槍,他理應預測到,不管他將那支槍扔到何處,總有一天,那槍是可能被人發現的。警方在發現那支手槍后,必定會採用順藤摸瓜的方法,將目光盯在李忠本的24個同學身上,偷槍者必是其中之一。他自己作為李忠本的同學,況且又參加了當日的聚會,豈不是難逃干係?於是,他很聰明,他將那槍號徹底挫平了。我國已掛失的54式手槍可能有成千上萬,到哪兒去追查那支作案手槍的槍主呢?倘若不能肯定那槍就是李忠本丟失的,又怎麼會將他任雲波納入被懷疑對象呢?然而,他在將那槍號挫平時,必須用銼刀。因此,警方在前往他的住處搜查時,應將主要注意力集中在搜尋那把銼刀上,那將是我們獲得任雲波犯罪的直接證據的唯一途徑。倘若果真能夠找到那把銼刀,在銼刀的縫隙中必然會留下一些金屬碎屑,那正是李忠本所丟失的54式手槍上被銼下來的金屬碎屑。我們知道,任何民用器械的金屬成分與軍用槍械的金屬成分必定存在着巨大差異,而各種軍用槍支的金屬成分也各不相同,即使是同樣的54式手槍,不同生產批次的產品之間也應該存在着一些極其微細的差異。現代的各種科學檢測方法非常先進,而對於各金屬元素的定性與定量分析而言,原子發射光譜法就是一種非常有效的分析方法。所謂原子發射光譜分析法,是當處於激發態的某元素原子重新回到基態時所發射的特徵譜線,利用該譜線的特徵位置與強度,就可以對某種待測元素進行精確的定性與定量分析,從而可以準確了解某具體檢材的各種成分。因此,採用原子發射光譜分析等一系列方法,我們就能夠很輕易地準確查明任何金屬碎屑中所含有的各種金屬成分。倘若我們能夠在任雲波的家裏找到一把銼刀,而在那銼刀的縫隙中又能夠找到一些金屬碎屑,然後通過儀器檢測,如果能夠證明那些碎屑與我們在依蘭島附近海水裏找到的那把54式手槍具有完全相同的化學成分,那就可以證明,正是任雲波銼去了該槍的槍號!既然如此,兇手不是他又會是誰呢?於是,我們就掌握了任雲波作為殺人真兇的直接證據!」

聽了陳子明的一番話,李遠帆猶如醍醐灌頂,立刻恍然大悟。倘若不是子明老師的及時指點,自己到哪兒去才能尋找到直接證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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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明探案:槍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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